上交所向宋都股份下发问询函,就拟垫资16亿元参与西藏珠峰盐湖提锂相关项目的目的与三名独立董事投出弃权票等情况要求公司作出说明。
每经记者 包晶晶 每经编辑 魏文艺
刚刚宣布跨界“抢锂”,便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3月13日晚间,宋都股份(600077.SH)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清源)、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等相关方签订协议,拟垫资16亿元参与西藏珠峰“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的执行,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投出弃权票。
随后,宋都股份便收到上交所《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西藏珠峰等相关方签订协议,拟垫资16亿元参与相关项目一事展开问询。
宋都股份公告截图
《问询函》指出,上述合作构成对西藏珠峰的财务资助,而宋都锂科不具备盐湖提锂建设的专业知识储备、技术、人员。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从四个维度做补充披露。
一是结合本次合作中各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具体说明各方分别所需提供的具体资源和获取的经济利益,明确公司除提供的财务资助外,是否还需要进行后续投资。
二是说明除已披露的风险外,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风险,如潜在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等,并予以充分提示。
三是启迪清源及相关团队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相关领域的运营经验、前期运营的项目规模及盈利情况、取得的技术专利及应用情况等,明确启迪清源是否具备项目所需要的全部相关技术、人员、经验,是否需要外包、外采、或取得他方的技术许可等,并说明公司与启迪清源在成本结算和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是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全体董监高与本次交易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及资金往来、其他利益安排,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目前的资信、质押风险、大额存单质押未予解除、相关方后续减持安排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明确是否存在维护股价等不当诉求。
《问询函》指出,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两项议案,宋都股份的三名独立董事均投出弃权票。公司应自查并披露4大问题,并量化说明商业可行性。
公告显示,宋都锂科成立于2022年3月9日,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其中宋都股份持股51%,剩余少数股东为两家近期新设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万元和10万元。宋都锂科完成注册后30日内,各方应全额支付出资款项。
《问询函》要求宋都股份核实并补充披露与两家合伙企业合作的背景及原因,并结合两家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出资能力以及出资资金来源,自查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以及全体董监高与两家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和资金往来、其他利益安排等;明确16亿元财务资助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全部由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如是须论证商业合理性,并说明是否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等。
今年1月22日,宋都股份公告未能完成回购计划,并称主要原因为集中资金保障项目运营和主业周转。但宋都锂科在本次项目中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16亿元,占宋都股份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的33.93%。截至2021年9月末,宋都股份货币资金余额77.23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9.41亿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0.41亿元。
《问询函》同时要求,宋都股份具体说明16亿元资金的支付方式、对象和时间节点,并结合公司的资信情况说明具体资金来源。同时,结合公司目前货币资金状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最近一年的偿债安排等,说明大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合理性,剩余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充分说明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上交所要求,“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今年1月4日晚,宋都股份宣布设立锂业子公司。在此后的8个交易日内,宋都股份录得5个涨停,累计涨幅达32.96%。截至3月11日收盘,宋都股份股价报3.7元/股,涨幅为3.06%,总市值49.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