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一则发处罚信息,因涉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等问题,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被处以250万元罚款。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自4月以来监管机构公示多张涉及贷款违规的罚单。
分析人士认为,在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背景下,经营贷等产品利率价格相对低廉,与房地产领域之间产生了利率套利机会,进一步刺激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但总体来看,随着监管决心的加强,后续此类现象可能会有所减少。在此背景下,银行应严格落实贷前、贷中和贷后的账户及资金风险管理,并不断开拓更多适应新经济的业务场景。
近日来,监管机构公示了多张银行贷款违规罚单。5月12日,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因以转借款方式发放贷款,三查环节未尽职被罚款35万元。而此前宁波东海银行也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业务调查审查不严、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不严、虚增存贷款、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违法违规事由被处以350万元罚款。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在已有贷款性违规罚单中,违规违法事由多集中于贷款“三查”不到位(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贷后监管不到位,未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及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监管,信贷资金被用于购买本行结构性存款等问题。
除贷款违规外,涉房贷款违规现象也仍然存在。北京商报记者梳理4月至今的银行罚单发现,监管对商业银行已开出多张贷款违规流向房地产的相关罚单,处罚事由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以及向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等。
5月13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一则发单信息,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被罚250万元,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变相用于支付拍地保证金等。在此之前,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向不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被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此,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目前突破监管政策,将资金投放至与政府或房地产相关项目上的主要是一些中小型银行。房地产包括土地贷款相对稳定性较好,部分银行出于短期利益的诉求导致贷款用途出现违规,但在强监管的背景下,很多商业银行也主动自觉地进行了相应整改。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看来,银行对经营贷和消费贷等贷款的审查力度和动力不足。另外,银行对资金的监控能力也相对有限,往往只能看到贷款资金下一环节的流向,无法掌握经过多次汇转和多个账户划转后的资金流向。同时,在经营贷和消费贷在监管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背景下,利率价格相对低廉,进一步刺激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这些现象客观上造成了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造成了金融资本脱实向虚现象,加剧经济中的潜在系统性风险,也放大了监管空白。
不过,“近期央行也多次开会提及加强对信贷的指引,这将进一步提升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和风控工作的监管强度。总体上看,随着监管决心的加强,后续此类现象可能会有所减少,但由于单纯的政策监管并未解决背后的银行能力意愿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的问题,一旦政策有放松迹象,这种现象比较容易死灰复燃”。陶金指出。
对于后续银行监管的重点,王红英表示,贷款本身发放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贷款合规以及风控将是后续监管的重点,尤其是一些区域性银行,更多的贷款应用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陶金提到,商业银行应正确理解当前对于信贷指引的政策方向和信号,自上而下地加强内部风控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贷前、贷中和贷后的账户和资金风险管理,并对自身违规行为予以更大力度的处罚,并形成严格制度。此外,他建议,银行应开拓更多适应新经济的业务场景,挖掘更多新业务的潜力。“通过这些可持续性好、前景广阔、收益丰厚的业务,商业银行可以逐渐摆脱对房地产市场的绑定,从根本上规避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