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国资委方面获悉,上海国资委正在落实上海市出台的《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政策——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上海市国资委方面初步估计,上海市属国有企业可减免的租金合计约25亿元,惠及约3.5万家中小企业。
据了解,上海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市属企业集团中,涉及中小企业租户的34家企业集团,目前已对外发布减免公告。公告称,在4月30日前“对于已签约承租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自有经营性房产或生产基地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由房屋或场地出租单位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房屋或场地租金”。
上述公告中还对存在的转租现象做了明确规定,“存在间接承租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经营性房产或生产基地情形的,原则上转租人不纳入本次免租口径,其中:转租人为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的,按照《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执行;转租人非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督促其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确保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最终受益”。
上海国资委方面表示,政策出台以来,上海市国资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构建了“市国资委—企业集团—窗口单位”三级工作网络。市国资委层面,设立专门的工作团队,在制定《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公布了相关的政策解读、工作指南,明确了操作流程。同时,开设了房租减免政策咨询受理热线,对外接受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同时,企业集团层面,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任务分工,指导窗口单位落实具体工作。各相关市属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减免租金公告,在园区、办公楼、商铺等物业园区场所张贴了公告,公开受理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海市国资委方面还表示,将持续跟踪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免租政策,让免租政策充分惠及广大中小企业,为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