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消息显示,关于融创房地产集团(简称融创)此前向法院申请对乐视网进行强制执行一案,已终结执行程序,乐视网所欠19.81亿元及利息尚未追回。
据执行裁定书显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496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融创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执行,标的额为19.81亿元及相应利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轮候冻结被执行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北京智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6.89%的股权。上述保全财产已移交本案执行。
2019年10月3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被执行人乐视网持有的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为6685.9187万元的股权,融创对该股权有质押优先权,该院已向首封处置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参与分配材料。
2019年12月6日、12月20日,该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乐视网名下商标权。2019年11月22日又轮候查封被执行人乐视网名下专利权。同时,法院已经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该执行裁定书称,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了乐视网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经查,乐视网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现融创无法提供乐视网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乐视网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融创对乐视网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并同意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融创享有要求乐视网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乐视网负有继续向融创履行债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