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城控股回复上交所:因新收入准则归母净利增6.6亿)
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新城控股发布问询函。4月16日,新城控股发布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称,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事项逐一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并发布风险提示。
新城控股公告称,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增加归母净利润6.62亿元。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2018年度计提1.55亿元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合并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公告称,2018年度,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8.09亿元,其中年初已完工项目产生的收益为6.85亿元,年度内新完工项目产生的收益为14.64亿元,年末在建项目产生的收益为6.60亿元。该类收益主要系公司按照公允价值模式核算投资性房地产而产生,并根据评估价值确定,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与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无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407.5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34%;公司2018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26.78%,主要系公司2018年度在建及新开业的吾悦广场投入较多、规模较大、数量较多所致。
未来公司投资吾悦广场的规模及数量能否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且吾悦广场评估价值受各项评估参数影响,因此公司未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亦存在不确定性。
在公司资金和现金流风险方面,公告称,由于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入分别为66.39亿元、189.70亿元及358.91亿元;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合计净流出分别为6.10亿元、102.41亿元及161.96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4.5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增高及较高的负债率水平将使公司持续发展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公告解释道,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开发运营支出以及新增土地储备。若公司现有项目受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形势等影响,无法实现足额的销售回款,将影响公司的运营开发支出以及偿还贷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