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的物业开发项目,其地盘面积约为515.62亩,计容面积约为118.33万平米,可开发作住宅用途。
观点地产网讯:4月14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拥有其全部已发行股本55%的附属公司长佳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凯择有限公司及目标公司卓星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买方担保人为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凯择为佳兆业附属公司。
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债权,应以现金支付的总代价为人民币46.61亿元。其中,包括权益代价人民币43.97亿元(可予调整)及贷款代价人民币2.64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于公告中获悉,阳光100及其若干附属公司(包括卖方)过往曾向目标公司发放贷款,截至2019年3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2.64亿元,包括金额约为人民币1.26亿元的境外贷款及金额约为人民币1.38亿元的境内贷款。根据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的条款,各方确认境外贷款应转让予买方,代价为人民币1.26亿元及境内贷款应转让予买方指定人士,代价为人民币1.38亿元。
公告中披露,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的物业开发项目,其地盘面积约为515.62亩,计容面积约为118.33万平米,可开发作住宅用途。
值得关注到的是,由于广州-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根据清远德伦、清远威康及清远威泰于2012年11月2日与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广清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订立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三间项目公司各自持有的位于广东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生态工业园G25号的若干地块被征收。
根据补偿协议,受影响地块的部分将以置换地块交换,土地面积估计约为102亩,其余部分将予征收并以现金方式补偿。但是,截至目前,土地置换的手续及流程尚未完成,但所有现金补偿已收悉。总代价将根据置换地块的或然代价进一步调整。倘卖方根据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拟定的规划规定获得置换地块的土地权证,总代价将上调,上调金额为置换地块的代价金额,预计最高为人民币8.09亿元,是按每平方米计容面积人民币3968元的基准计算,其乃由各方经参考邻近地块的市场价值后经公平协商协定。
交割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阳光100附属公司,且目标集团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不再合并入其财务报表。
阳光100于公告中称,集团将自出售事项录得现金流入约人民币46.61亿元,将改善集团的财务状况,出售事项是集团收回于目标公司的投资并将其资源集中于其他业务及潜在投资的良机。
阳光100预计,将自出售事项录得除税前收益约人民币42亿元,出售所得款项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及于适当机会出现时用于潜在收购及投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