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整改三个人工填海度假岛,土地被要求禁止纯商品住宅建设)
8月8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的《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提到,严格围填海项目用海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政策,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禁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
在整改措施清单中,要求海口市灯塔酒店、文昌椰林湾度假村人工岛和万宁日月湾日岛三个项目在填海形成的土地上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同时制定项目填海形成土地长期闲置的处置方案,并结合处置方案组织编制围填海形成土地的规划,报省规划委审查同意后依法审批。对围填海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并根据后评估结论组织开展生态整治修复。
海口市灯塔酒店项目填海成陆35公顷,2011年至今未进行开发建设。
据海南当地媒体南海网此前的报道,海口灯塔酒店项目为海南省、海口市“十二五”重点工程,世界贸易中心落户海口市配套项目,计划在2014年初具规模,2016年全面竣工。
海口湾灯塔大酒店建设项目位于海口湾浅海区人工岛上。该岛南北宽471米,东西长994米,填海面积36.1283公顷,总投资110亿元。该项目包括一座七星级酒店、一座白金五星酒店、酒店式住宅、国际会议中心、世界贸易中心、免税购物中心、文化影视广场及国际游艇俱乐部、直升机停机坪配套设施等。
而文昌椰林湾度假村人工岛项目填海成陆25公顷,2013年至今无项目入驻处于闲置状态。
据人民网2013年报道称,该项目自2010年开始规划。报道援引官方介绍称,为响应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向海洋要资源”的号召,从保护海滩原始岸线角度出发,经文昌市政府批准,拟在文昌市清澜港出口处东侧,即文昌百莱玛度假村南侧约400米处,通过人工岛围填,形成面积约为338.7亩的人工岛及相应进岛路桥。
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披露的资料显示,椰林湾海上休闲度假中心围海项目使用海域面积26.6819公顷,人工岛建设填造面积25.1508公顷。实体岛堤路面积0.4363公顷,出让年限为50年;栈桥面积1.0948公顷,出让年限为25年;进岛路堤及栈桥总长452米。
清单中提到的万宁日月湾日岛项目是万宁日月双岛项目中的一部分,万宁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位于万宁南部的日月湾近岸海域,日月湾人工岛用海面积112.1688公顷,形成可利用陆地面积为102.46公顷。其中日岛用海59.1745公顷,成陆面积56.08公顷;月岛用海52.9943公顷,成陆面积46.38公顷。主要规划建设项目有国际会展会务中心,特色风情商业区,游艇码头,水上飞机,水上摩托艇,水上冲浪,高端酒店,产权式酒店,轮渡码头,企业会所等。
清单中称,万宁日月湾日岛项目申请、批准的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海南省海洋部门安排填海指标时明确要求“禁止填海造地开发普通房地产项目”,2014-2015年期间,该项目填海竣工验收后,万宁市政府改变填海旅游用途5.6公顷用于房地产建设。
此次的整改措施中,万宁市政府责令日月双岛项目实施“双暂停”(暂停建设、暂停营业)。对项目按分类整改要求列出措施清单,一个一个问题整改到位,项目销号一个复工一个。
由万宁市政府负责对日月双岛项目填海形成土地的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报省规划委审查同意后依法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指导万宁市政府对未出让的土地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土地出让。禁止纯商品住宅建设。
调整建设内容,对已出让但未建设的土地,调整优化规划建设方案,责令企业调整和丰富产品类型增加旅游度假产品,并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同时,鼓励企业与业主签订分时度假协议,变住宅产品为准经营性产品。
对万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填海形成土地后的用地规划变性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