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4月22日报道 昨天上海市住建委通过原房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房可圆”发布消息称,“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限购政策未进行调整。
内容显示:市住建委重申,将严格执行“沪九条”新政中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政策调整情况。
短期中断纳税或缴金,视为“连续缴纳”
内容一出,瞬间引起市场激烈讨论,表面上看市住建委否认了前期传言新政中有关外地户籍缴纳社保“累计满5年”就可购房的解释细则,而实际上,“房可圆”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也补充说明了“63个月内,累计缴纳满60个月”本就属于“连续缴纳满5年”的政策含义内。
“房可圆”指出,“圆圆最新得知,市住建委表示,将严格执行“沪九条”新政中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政策调整情况。部分购房人因劳动用工变化办理纳税或缴金手续出现短期中断纳税或缴金属于正常情况,应视为连续缴纳。”
与此同时,市住建委还通过新闻晨报发声表明此意,今天早上的新闻晨报发文《非户籍社保未连续缴满5年也可买房》,文章指出,上海市住建委称“断缴三个月内可协商新公司代为申请补缴,只要累计满60个月就行”。文章的含义很明显,累计缴纳满5年本就属于“沪九条”新政的原意,属于“连续缴纳5年”的范围内。
非“亡羊补牢”,而是“本意为之”
事实上,距离3月25日上海出台最严调控新政“沪九条”还有3天就满月了,这两天社会舆论有关“沪九条”的讨论可谓此起彼伏。
新政前期,有舆论观点认为,新政对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士限购力度有些“苛刻”,特别是因为中途换工作而导致社保缴纳中断,就无法满足“连续缴纳满5年”的规定失去购房资格。然而,前几天有消息指出市住建委在政策解读的细则中将“连续缴纳满60个月”改为“63个月内,累计缴纳满60个月”。
细则指出,外地购房者在上海如果因为中途换工作原因,造成断缴社保,只要新公司代为补缴,累计满60个月就可以拥有购房资格。
彼时,外界对这一变化的解读是,最严新政“沪九条”细则是在“亡羊补牢”。其中丁祖昱就指出,现在传言政策有所松动,至少是一件好事,说明政府确实在听取民众的呼声,愿意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政策做出适当调整。
然而,通过“房可圆”与晨报的言论来看,实际上市住建委想要传达的意思是,新政并未调整,因为新政本身的意思就是含“累计满5年”,是本意为之。
到底怎么理解“连续缴纳”?
肯定有网友问,就是说自己换了工作,只要新单位将中断的社保缴纳金补上,不管自己换了几个工作,都可以视为“连续缴纳”吗?
从字面上理解是这样的。在沪住建委澄清后,政策解读的关键就是“连续”的理解了,按照“房可圆”的解读,也就是说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这个政策不会变,只是部分购房者因换工作使得社保缴纳中断,只要新公司在后期补缴上,就“应视为连续缴纳”。
这样的话,肯定也有网友问到底新政有没有调整,如此一来看起来还是调整了的样子。
记者能说的就是,想想看本月14号韩正书记在区县、大口党委书记二季度工作会议又对上海近期的房地产市场的讲话内容,你就能明白了。韩正书记在那次会议上强调,上海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是权益之计和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政策。也就是说,限购的调控政策不会松动的,但补充说明换工作补缴应该也视为“连续”缴纳。
当然出现这些解读、澄清再解读的剧情,根本原因还是为了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相信政府也希望这些在上海工作有相当年限的非户籍人士,在为上海做出贡献后能够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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