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在其博客中发文提出了四点有关房地产税的看法。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
一、避税之选——3套、200平米以内
蔡为民表示,一旦在家庭充分满足房屋持有量(3套、200平米以内)后,就不应再以购买房产作为理财工具,因为房地产税“没有会不会,只有何时实施”的问题。
二、集合住宅已不存在70年使用权问题
蔡为民坦言,现在更关键的问题,应该是房地产税的内容乃至出台时间。
“2007年3月通过、10月出台的‘物权法’已明订‘住宅使用权70年期满后,自动续期’。中国房产(仅限“集合住宅”)早已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再自我设限。”
三、未来“买房容易,养房难”?
对此蔡为民表示不然。他提到,不少家庭即使手上拥有1~3套房,但并不意味其收入亦相应成长。一旦房地产税征收过高,许多人势必无力缴交,进而导致拖欠甚至抗税的难堪窘境发生。至于整体楼市势必随之陷入萧条,那就更不言可喻了。
四、房地产税只能是地方财源的补充
“惟这并非官方所乐见,因此,我判断政府不致采取如此极端之‘杀鸡取卵’做法,毕竟税收的最高指导原则是‘拔鹅毛论’,让交税的人有感、会痛,但又完全在可忍受的范围内,才是正道!”
最后蔡为民表示,房价并不会因此下跌。“房产税只影响政府拿出土地拍卖时的底价,而开发商为了抢夺有限的土地资源(专指一线城市),仍将卯足劲推高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