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7月2日独家报道 为了不让孩子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配备优质教育资源的学区房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然而,家长专门掏高价买下的所谓“学区房”却并不一定就能让孩子读上名校。最近,保利叶之林(优惠购、楼盘相册、最新报价)的一期业主们就摊上了这样的糟心事儿。
按照售房之初的宣传,购买保利叶之林的业主小孩都能进入上海大学附属学校(以下简称上大附校)就读。而当前,即便买了保利叶之林,业主们也只能面临子女被分配到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困境。
为此,叫苦不迭的业主们走上了维权的道路。然而几经奔波后,却仍旧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复。
业主:说好的上大附校成泡影
保利叶之林是国有房地产企业保利地产所开发的项目,位于宝山大场板块,2012年首次开盘,总建筑面积256171平方米,总户数1570户。该盘分三期开发,目前二期精装房在售中,均价32000元/平方米。
今年4月,王先生(化名)兴致勃勃地拿着保利叶之林的预售合同到大场镇教委指定的地点为即将上小学的孩子报名。
“去年看房时,售楼小姐说买了叶之林小区的房子,小孩就能到上大附校念书。我那时候为了孩子上学的事也跑了大半年了,她这么一说我就马上把购房合同给签了。”王先生对记者说。
据悉,上大附校是一所公立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原祁连二小和存瑞中学合并而成。近年来,通过与上海大学合作、注入优质教学资源等,逐渐在区域内崭露头角。
然而,现实却狠狠泼了王先生一盆冷水,报名地点的相关负责人称上大附校的招生范围根本不包含叶之林小区。
“我去年买叶之林时的均价是25000元/平方米,周边同等配置的小区都比它要便宜2000-4000元,买它就是冲着对口上大附校。”
“更可气的是,在去报名前的一个月,我还特地咨询过售楼处,他们说让我放心去就可以了。后来发现无法就读,想采取补救措施都来不及。”王先生激动地表示。
一期业主中,为了学校购买保利叶之林的远不止王先生一人。
在王先生报名无果后,他和其他业主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希望解决问题。在最近的一次协商中,保利方面明确表示当初承诺的对口学校已是不可能的事情,正在和政府商谈新建一所对口学校。
这一结果让众多业主都无法接受。
业主曾女士(化名)的孩子明年就要上小学一年级了,“先不说新建的学校连影子都没有,就算今年开始建,对我们来说也来不及了。”
而王先生的孩子则最终被调剂到了周边的一所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说起学校的条件,王先生显得忧心忡忡。
教育局:上大附校招生计划从未包含叶之林
在王先生提供的看房当日视频中,叶之林的售楼小姐在提及小区周边教育配套设施时,着重介绍了上海大学附属学校。
而近日,当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致电叶之林售楼处询问对口学校事宜时,得到的却是“产权还没下来,无法确定”的答复。
随后,记者又查阅了宝山教育网上关于上大附校2013年和2014年的招生文件。在户籍对口学校就近入学范围一栏中,连续两年都没有出现保利叶之林的名字。
当记者再次致电保利叶之林售楼处核实情况时,工作人员称项目负责人正在开会,不方便答复。记者向其询问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时,其又表示不能透露。
律师:开发商的承诺应写入合同
近年来,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致使业主维权的事件频频发生,不少开发商在售房时提出的承诺到了交房后却无法兑现。且这类承诺多以“口头”为主,购房者无法进行证明,只能“哑巴吃黄连”。
对此,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贾瑞果建议购房者:“对于开发商的重要承诺,应当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要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比如说业主的合同解除权、开发商的赔偿责任等。”
而在保利叶之林的这场纠纷中,贾瑞果律师认为:“王先生手中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来主张使用,但业主们若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则需要搜集更多其他证据,比如当时的其他宣传材料中开发商是否有承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走上法律途径或许从来不是业主们希望看到的,“我只是希望小孩能有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王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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