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业主抗议涨价 沪上十年烂尾楼终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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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周其华(化名)在内的近160名购房者,他们或许称得上是史上购房时间最长的买房人。

从2002年签订预订协议到现在,他们盼了10年的房子终于建成了,但是矛盾却再一次爆发。据周其华介绍,当年预订协议上写明了房子的出售价格是6000元/平方米,如今却要涨价,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7月26日下午,《东地产财经周刊》(以下简称“《东地产》”)记者见到了购房者代表,听他们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几成烂尾楼

周其华预订的房子,是位于虹口区的金轩大邸优惠购楼盘相册最新报价)。开发商为上海(楼盘)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房产”)。

2002年—2003年,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金轩房产提前销售了4、5、6、7、8号楼,与600余名购房者签订了住宅预订协议。

这份名为“金轩大邸住宅预订协议”的文件,明确写明了地址、房屋室号、面积、总房款等内容,当时的统一销售价格是6000元/平方米。按照协议,金轩房产收取了每户20000元的订金,并且约定在正式购房时把这部分订金算作房款的一部分。

2004年5月,金轩大邸4号楼取得了预售许可证,金轩房产以“建设成本上升”为由,发出涨价通知,引发购房者强烈反对,购房者四处上访表达不满。

当年的6月3号,虹口区相关领导人和准业主代表以及开发商代表召开了协调会,最终区政府承诺给予金轩房产一定的优惠,4—8号楼均按照预订协议规定的价格售房。这个协调会被购房者们称为“六三会议”。“我们之所以等了十年之久,就是因为有政府这个承诺”

购房者代表表示:“虹口区政府随后将准业主的名单全部输入到电脑存档备案。我们是被承认的唯一的合法购房者。”

随后,7、8号楼陆续交房,但是由于5号楼和6号楼所在的164号地块的动迁工作进展不顺以及开发商的资金问题,5、6号楼的建设工程一再停滞。

“2010年的时候,6号楼仅仅完成了部分地基,5号楼动迁更是遥遥无期。”

期间,购房者多次找到区政府反映问题。上海多家媒体都报道过这一事件,一时间,金轩大邸5、6号楼几乎成了人尽皆知的烂尾楼。

周其华介绍,十年来,业主代表每个月都要到虹口区信访办开会,讨论房子的最新进展。

几经周折

5、6号楼的风波一直没有停过。

周其华透露, 2009年—2010年期间,在6号楼尚未建成且不具备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金轩房产原法人代表朱金轩委托房屋中介对外出售6号楼的房子,并要求购房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这被购房者指责为“一房两卖”。“200万一套,要求付全款,有的是用以抵押债务。”

金轩房产的运营模式一直为购房者所诟病。“他们就是十足的‘空手道’花招,他们通过预售资金实施所谓的滚动开发,建成一幢交房一幢,收到房款后再分批建造新房,还通过‘一房两卖’还债,资金链风险太大。”

2011年,朱金轩因经济罪被捕入狱。上海市工商局网站信息显示,如今金轩房产的法人代表变成了方培林。

购房者代表表示:“朱金轩将公司抵押给了温州(楼盘)的地下钱庄,所以法人代表就是现在的方培林。”

不过,奇怪的是,虹口区房管局网站上的信息却显示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杨德荣。

2012年,6号楼终于建成,购房者盼了10年的房子却依然不属于他们。

“6号楼造好后,区里就说以我们附近的瑞虹新城小区优惠购楼盘相册最新报价)为标准,说以原来的价格买房子是不可能的。”

瑞虹新城的第五期璟庭如今的最低售价已经超过了50000元/平方米,这一售价是6000元的8倍之多。

“让我们承担房价上涨的成本,甚至是1.7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还有国税、地税等。我想说,凭什么?十年不交房不是我们的责任。”购房者叶娟(化名)说到这显得异常愤怒。

“涨价”的通知让购房者无法接受,他们觉得此举违背了“六三会议”上的承诺。而且,4、7、8号楼的购房者均是按照6000元的价格购买房屋的。

双方陷入到僵局中,6号楼也一直没有对外销售。“房子原来说5月份开盘,现在就一直拖在了这儿。预售许可证也没有拿到。”

激化的矛盾

周其华介绍,购房者的年龄普遍较大,其中年纪最大的已经有80多岁,甚至有人已经过世。

他们经常感叹“不知道能不能等到买好房子的那一天”。说到涨价,很多人情绪十分激动。

在10年漫长的等待过程中,购房者对房子的期待越来越大。“以前突然传出来说5号楼不建了,有购房者当场就晕倒了,从此得了抑郁症,现在都没好。”

叶娟在“六三会议”以后坚信房子会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她,因此很早地就卖掉了自己名下的唯一的房产,所得只有25万元。如今,她和家人挤在出租屋里,盼着新房的到来。

“房租不断上涨,现在要3000元,我已经买不起别的房子了,现在说要涨价,我们一家人怎么办?”

《东地产》记者试图联系金轩房产,但是虹口区房管局资料上提供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预订协议书依然有法律效力,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开发商和相关机构不能盲目涨价。“房价上涨的成本不应该转移到购房者身上,协议书上写明的购买单价才是合法的。”

就金轩大邸存在的矛盾和涨价问题,《东地产》记者致电采访了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虹口区房管局法制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金轩大邸的问题比较特殊,故由虹口区新闻办统一对外答复。

随后,《东地产》记者联系了虹口区新闻办主任徐明。

“我本人确实不太清楚这个情况,但是据我了解情况很复杂,不是很容易解决的,具体是哪个部门牵头目前还不清楚。届时会由专门的部门来答复这个事情。”

随后,徐明表示,由于情况特殊,虹口区相关部门不方便透露更多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