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公示2020年第五批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布了涉及违规的65名人员名单及违规内容,并对违规人员禁业5年。
《通告》称,为响应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该协会于2019年9月1日启动“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并于2020年5月启动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上海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信息。
名单显示,65条机构获人员的不良行为包括:私自将客户带至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或私自以个人名义承诺单房地产经纪业务;私自转卖、泄露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或客户资料;私自收取或以任何方式赚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或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收取客户回扣及好处费的行为;打架、斗殴、谩骂其他从业人员或客户等严重损害行业整体形象事件;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机构资金;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因恶意居间被追究民事责任等等。
此前的9月4日,该协会公布了8月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受行政处罚案件汇总,22家经纪机构收到处罚。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成立于1996年12月(前身为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2004年10月,经会员大会决定,更名为“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该协会由上海市房地产居间介绍、代理营销、咨询策划、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在沪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依法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该协会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协会制订《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试行)规则》和中介、营销代理企业的各类规范、办法与房地产经纪合同文本。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三资”经纪企业的备案,国家房地产经纪人的注册及其执业信息变更等工作。认真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