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期两年,入住三个月后被要求搬家。租赁客正在打包准备重新找房。 |
找房、看房、搬家……忙碌了几周后,7月下旬,刚刚搬好家,安定下来不到2个月的租客小羽,发现自己又将面临重新找房的尴尬。
虽然小羽与长租公寓平台?“青客公寓”(即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达2年的租房合约,但刚刚入住2个多月,就被告知“青客公寓”与该房东的合约即将在10月初到期。
更夸张的是,根据小羽与“青客公寓”签订的合同,“管理方与托管方的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小羽将得不到任何补偿或赔偿。
贷款付了两年的房租
“必须搬离(10月5日)前的倒数第一个周末是国庆节,倒数第二个周末是中秋节,也就是说我们最晚要在9月16日前搬家,这样就要多支付至少半个月的房租。”小羽和倩倩两个人皱着眉头,对着日历算日子。
她们是两个年轻的上班族,此前居住在不同的城市,因为工作的原因来到了上海,因租赁了同一间公寓而结识。
按照她们原来的计划,在今年下半年陆续搬入“青客公寓”在江安路上的一套房屋后,她们会在这间公寓里居住至少2年。为此,她们都和“青客公寓”签订24个月以上的合约,并以贷款分期的形式,一口气支付了至少2年的房租。
然而,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刚刚安定下来的她们,陷入了被动。
“9月份,租住在另一个房间的大哥突然告诉我们,他的管家联系他说,房东和平台的合约到期了,我们都要在10月5日前搬走。”小羽回忆,当时她刚入住了1个多月,倩倩也不过入住了2个多月。两个人为了省钱,都和另一个女孩共享了房间——2个房间4个女孩,一下子都不知所措了。
质疑公寓告知不到位
“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在室友告诉我之前,我从不知道房东和平台的合约会在10月到期。”小羽说。
事实上,房子会在10月份就到期的事情,连将房子介绍给她的“青客公寓”销售人员也不知道。
倩倩的情况与小羽类似。“和我们联系的管家和销售都不知道房子要到期了,这个消息还是我们告诉他们的。”倩倩说。在聊天记录中,曾带她看房的“青客公寓”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惊讶地表示:“这么尴尬的吗?”
提出补偿遭到平台拒绝
倩倩和小羽说,既然事已至此,她们希望能够得到“青客公寓”一定补偿,因为搬家是因“青客公寓”和房东的合约到期导致的。
“我们要的并不多,只是希望能有几天免租期,能让突然接到消息的我们换房衔接顺畅,另外希望平台能够为我们提供搬家服务。”小羽说。
然而,“青客公寓”的回复却令小羽等人感到寒心。
“搬家费你们付吗?”另一个租
客曾这样询问“青客公寓”管家。“不付。”管家说。“没有任何补偿吗?”租客问。“没有。”
小羽等人查阅自己签订的合同发现,尽管合同中对于租客提前中止合同的违约责任做了详细约定,但涉及平台提前中止合同的条约却只有一条,即“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管理方与托管方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的”的情形,和“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情形”一同被为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