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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1年1月,上海市及重庆市同时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其中“上海版”的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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